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
分享

 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环境,我市通过完善政策体系、简政放权、优化服务,进一步降低了我市人才引进落户门槛。

  完善政策体系

  双通道“覆盖”所有人才落户

  近年来,我市不断完善户籍政策,建立单位申请人才引进和个人申请积分落户的双通道,对所有人才落户实行了全覆盖。

  对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,打破干部身份、夫妻同调、应届往届等方面的限制,实行应落尽落。对因为超龄、非全日制学历、单位不愿意申请引进手续等原因造成不能落户的人才,通过积分落户政策予以兜底保障。

  在人才引进落户中,我市将申请条件放宽到技能人才。包括“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,或男50周岁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。”“男50周岁、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,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,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。”

  积分落户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5个基本条件:高中以上学历,在本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,持本市有效的《山东省居住证》满3年,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,无犯罪记录。

  毕业生错过落户时间可办人才引进

  不少在青就业的毕业生因户籍证明过期、派遣期三年过期等原因无法落户,而此前人才引进只办理从外地调入青岛的人才落户手续,所以造成这部分毕业生的落户问题成了老大难。

 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,现在已将这部分落户难的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,毕业生错过了落户时间也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办理落户。

  简政放权

  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办事程序的通知》,将人才引进手续及落户审核从市人社局最终审核,下放到区人社局审核为主,市人社局进行备案管理的模式,实行分级负责,既保证了政策的统一性,又调动了各区的积极性,提高了引进人才落户工作效率。

  人才引进单位属市属企事业单位或中央、省驻青单位的,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;人才引进单位属私营企业、外资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及其他区属单位的,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,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,报市人社局核准。

    优化服务

  通过取消不适宜证明、简化提交材料、实行限时服务承诺、推进政务公开、实行信息共享、畅通信访诉求渠道等措施,全面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服务体系,建立引进人才落户“快车道”,提高服务满意度。

  申请材料简化为5项

  新政规定,申请人才引进需要提交人才引进报告、填写完备的《流动调配登记表》一式三份、拟引进人员人事(职工)档案、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、学位、职称、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劳动(聘用)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5项。

  而此前,人才引进需准备10多项相关材料,计划生育证明、无犯罪记录、户籍证明等材料,都需要申请人到原户籍地相关部门开具。不仅需要申请人来回跑腿,还要奔波于不同部门之间,非常辛苦。

  新政将申请材料从10余项简化为5项,大大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和成本。

  审核时间缩减为12天

  新政规定,市、区人社局设置人才引进窗口,受理人才引进单位提报的引进材料,即时反馈是否符合调动落户基本条件,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等相关事宜。调动材料齐备后,市人社局职能处室、区人社局分别通过办公会、专题会等形式,对人才引进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调动材料初审合格后,报市人社局核准,核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
  也就是说,只要材料齐备,12个工作日就能审核完成,此前则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。




微信扫一扫,在线咨询

新闻推荐
最新资讯
点击排行
一周热点新闻
?